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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缓刑、死缓、减刑和假释的区别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1-13 浏览次数:165次 作者:坤博律师

    缓刑、死缓、减刑和假释,你至今分清楚哪些情形应当适用,哪些情形可以适用,哪些情形不适用了吗?不要着急,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科普下关于缓刑、死缓、减刑和假释的区别。根据我国刑法,具体阐述如下:

    一、缓刑

    (一)可以宣告缓刑:

    1.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

    2.犯罪情节较轻

    3.有悔罪表现

    4.没有再犯罪的危险

    5.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。

    (二)应当宣告缓刑:

    1.不满十八周岁的人

    2.怀孕的妇女

    3.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

    (三)不适用缓刑:

    1.累犯

    2.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 

    二、死缓

    (一)死刑缓期二年执行

    死缓并不是缓刑,而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,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,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。

    (二)不适用死刑:

    1.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

    2.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 

    三、减刑

    (一)可以减刑:

    1.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

    2.在执行期间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,或者有立功表现

    (二)应当减刑:

    1.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

    2.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,经查证属实的

    3.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

    4.在日常生产、生活中舍己救人的

    5.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,有突出表现的

    6.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

    注意: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。 

    四、假释

    (一)可以假释:

    1.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

    2.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

    3.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,没有再犯罪的危险

    4.如果有特殊情况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

    (二)不得假释:

    1.累犯

    2.因故意杀人、强奸、抢劫、绑架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

    注意: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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